现代的中国社会很有意思,就是言必称“有中国特色”。不管是什么外来的先进东西,到了中国就要被改造成“有中国特色的”。这样做的结果就是,外表现代化的中国,骨子里和精神上仍旧停留在中世纪。

例如今年12月6日出版的南方周末,就有篇《法学界提请对劳教制度启动违宪审查》的文章,说的就是这个问题。因为现代社会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司法公正,没有人会未经审判就剥夺自由。古代社会由于受特权阶级统治,国王和领主可以随意将人打入监狱。但是经过无数人数百年的革命和奋斗,这一问题已经在世界各国解决。不过还有少数国家存在这一问题,例如原伊拉克萨达姆政权、北朝鲜等独裁国家。很不幸的是中国也是其中一个。劳教制度是直接违反中国宪法的,所以从宪法上看中国是现代国家,而从实际的法律上却还停留在中世纪阶段。参见《就废除劳动教养制度致中共中央的建议书》。

劳教制度只是目前中国违反司法公正的现象之一,在中国还有类似的例如教育制度、选举制度、税收制度、医保制度、经济甚至军队等等,都是存在形式上现代,骨子里还处于中世纪的制度。不过这其中最具危害性的还是教育制度。因为教育制度不彻底改革,其他制度再改也没有用。就像甲午战争中的北洋舰队,设备是最先进的,人是中世纪的,结果一败涂地!光记住耻辱的历史事实是没用的,造了原子弹氢弹也远远不够,关键是人的改变,其次是制度,最后才是硬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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